(一)借书册数:本校学生每人限借图书3册,教职工每人限借10册。
(二)借书期限:学生借阅期限均为30天,教职工借阅期限为90天。借阅期限不包括假期。
(三)读者所借的图书应如期归还。如有超过外借期限未还的书,必须还清超期图书并按“逾期”规定处理后,方可继续借书;否则,暂停借书。
(四)读者所借的书到了归还期限,确因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还需继续使用,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。每册书限续借一次,每次续借期限30天。
(五)凡已被其它读者预约外借的图书,自发出预约外借通知之日起一周内,预约读者应来馆办理外借手续,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。